
太原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,是主管太原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,为正处级建制全职能局。承担全市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企业所得税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、车辆购置税以及出口退税的征收管理工作。 市局机关内设11个行政处室,分别为:办公室、政策法规处、流转税管理处、所得税管理处、国际税务管理处、进出口税收管理处、征收管理处、计划统计处、财务管理处、人事教育处、监察室,级别均为正科级;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(正科级)、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(副科级,挂靠人事教育处);还有3个事业单位,分别为:信息中心、机关服务中心、票证中心,级别均为正科级。下设2个直属机构(稽查局、直属税务分局)、1个开发区税务分局(民营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)、1个车购办、12个县(市)区国家税务局(包括2个全职能的开发区国家税务局)共16个基层和直属单位。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现共有干部职工1586名,全市国税系统共管辖各类纳税人43527余户。税源结构以煤焦、化工、电子通信、冶金、机械和商业为主,2007年税收收入完成94.14亿元,比上年增长18.81%,增收14.91亿元。 近年来,太原市国税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市各项国税工作,坚持“聚财为国,执法为民”的税收工作宗旨,以实现太原国税率先发展为目标,改革创新和人的发展为动力,紧扣“推进依法治税,深化税收改革,强化科学管理,加强队伍建设”税收工作主题,抓住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这个中心,突出科学管理和队伍建设两个重点,坚持“巩固、规范、创新、提高”、“抓队伍、促工作,创品牌、上台阶”、“建好队伍、强化管理、打造精品、科学发展”的近年来的正确工作思路,加强队伍建设,实施品牌战略,推进改革创新,提升工作水平,为太原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,取得了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,圆满完成了各项国税工作任务。2000年-2002年连续三年被市委、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;2003年荣获市级文明行业、市级文明单位标兵、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山西省总工会表彰的“模范职工之家”等称号;2004年荣获市级文明行业、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太原市行风双评最佳单位等称号;2005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、太原市行风“双评”免评单位;2006年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集体一等功;2007年被中共山西省委、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“山西省模范单位”称号、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“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”,荣获“2006年度省级治安先进单位”;2008年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“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”、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“文明和谐单位标兵(2006-2007)”。 |